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校妇联执委会成员集体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

发布者:校妇联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37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深入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妇女干部家庭教育水平,11月30日,校妇联在行政楼112会议室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法学院石慧博士进行授课。

   讲座中,石慧从新时代家庭观、关于注重家庭、关于注重家教、关于注重家风、家庭建设的制度保障、妇联的家庭工作等六大部分阐述了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她表示,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了妇联组织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作为法律实施责任主体的地位,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妇联组织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法定责任。

   在“妇联的家庭工作”章节,石博士着重介绍了妇联家庭工作的时代特点,提出了当前妇联家庭工作的三大抓手:新两纲的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实施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石博士强调,妇联的家庭工作不能脱离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必须服从和推动妇女的解放和发展,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与桥梁,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根本任务,以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抓手,引领广大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带动家庭成员践行新时代家庭观,把妇联家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石博士的讲座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与会人员深刻体会到了家庭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体会到加强家庭建设的重大意义,也进一步厘清了新时代家庭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