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刻领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和省妇联十四届六次执委会议精神,推动妇女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深入开展妇女研究,促进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的历程与经验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在浙江的实践和经验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与浙江实践
4.新媒体时代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研究
5.先进性别文化传播研究
6.共同富裕视域下完善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体系研究
7.共同富裕视域下浙江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体系研究
8.数字化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建设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9.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经验研究
10.推动女性就业创业研究
11.妇联融入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12.“双减”政策背景下家庭教育研究
13.全面“三孩”政策下女性生育观念和行为研究
14.新时代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研究
15.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研究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2022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2022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课题申报表与课题论证活页的相关内容须前后一致,课题活页不得泄露个人及单位信息。
2.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至课题组递交最终研究成果时止。
3.已有省妇联、省妇女研究会在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三、经费资助
本次课题分为资助课题与自筹经费课题两类。省妇联、省妇女研究会将根据《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立项课题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不符合《通知》规定的,为自筹经费课题。
四、课题申报方式
2022年4月15日前,请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包括《2022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和《2022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
联系人:徐凯莉,刘美玲(2075)
来源:科研处